六师五家渠市2023年第二批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医药机构初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1 19:42:5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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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医保规〔2021〕1号)规定,第六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组织评估小组,对整改完成的呼图壁芳草湖刘忠玲西医诊所进行实际检查,经评估检查结果合格。
公示期: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20日
公示单位:第六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五家渠市长安东街1号
监督电话:0994-5828338
联系人:许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