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询价函
各相关单位:
我委拟对区域内19家重点用能单位(即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含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现请贵单位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内容需求
(一)对区域内19家重点用能单位(即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含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编制节能监察报告;
(二)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对区域内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评估后评价,监察企业是否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建设监察重点用能企业的工艺合规性,内部管理完备性;监察重点用能企业2022年统计数据、能源计量设备完全性,计算各企业各个工段的能耗水平,排放情况,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数据;
(四)受甲方委托每年开展现场验收、评估论证等工作,不少于5次。
二、报价人要求
1.服务机构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针对所属行业及用能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一般为单数,每组不少于3名。评审专家具备能源审计相关专业知识和节能工作业绩,掌握能源审计程序,经国家级机构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能源审计(评估)培训合格证书的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且有丰富的节能工作经验。
3.开展过节能评估、节能监察、现场复核等相关工作,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成果,在兵团范围内开展过相关工作优先。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本次报价不接受任何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投标申请和诉求。
三、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就“采购内容要求”中所有的服务内容做唯一完整的报价,报价限额20万元,报价包括评审专家费、会议场地费、专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四、报价递送
请将报价单及佐证资料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于7月17日18:00前发送至师市发改委指定邮箱(1198418223@qq.com),或将纸质版报价单及佐证资料邮寄至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第六师发展改革委22室。询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价单,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相敏 0994-5801031
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