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0 12:12:0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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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人社规〔2023〕4号),经师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新湖顺举教育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许可。
本决定自公示之日起执行。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