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九)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4 16:37:41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九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九)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22128日至25日,区域4市同时出现连续9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未采取有力措施应对。

二、整改时限:

202310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修订完善五家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整改措施

(一)区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重污染天气的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平台,切实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力争达到未来7天预测预报能力,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科学预测预警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各部门单位积极响应。

(二)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相关标准和预测预报结果,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期间,各相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监督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落实各项应急减排要求,确保分级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会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22 12-20237月完成新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平台项目建设并通过专家验收系统正式运行。为提升系统的应用202391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各地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兵团第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使用培训,并向地州市和兵团第一生态环境监测站、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了平台使用账号,目前区域各州市、师市已使用该平台开展每日预测预报工作,整体效果良好,达到未来 7天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

(一)第六师五家渠市建立网格化精准监测平台,同第石河子市生态环境局和气象部门紧密联系,建立完善预报预警会商机制,第六师气象局同第八师气象局签订《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科学试验合作协议》,实时对五家渠市空气质量情况及气象条件变化情况进行研判,实现对未来7天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测预报。师市建立重污染天气日会商研判的工作模式,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至2023年冬春季,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3轮次,其中黄色预警响应1次、橙色预警3次,调整重污染天气橙色至红色预警响应4次,由红色降级为橙色预警响应2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时长1991小时,其中黄色响应时长174小时,橙色响应时长900小时,红色响应时长917小时。202212月至20232月,冬春季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师市各相关部门均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响应。

(二)第六师五家渠市开展每日大气预警预报分析,科学精准指导启动、升级、降级或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告,2022年至2023年冬春季,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3轮次,其中黄色预警响应1次、橙色预警3次,调整重污染天气橙色至红色预警响应4次,由红色降级为橙色预警响应2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时长1991小时其中黄色响应时长174小时,橙色响应时长900小时,红色响应时长917小时。联合发改、工信、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经开区管委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715人次,检查企业250家次,发现问题 151项下达整改通知42个,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公示时间:20231024日至116日。共10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2506邮箱lshbdcb@126.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4165496

 

   第六师五家渠市         

202310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