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106团-第八师148团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3 18:48:22 来源: 作者: 阅读量:

第六师106-第八师148团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第六师106-第八师148团公路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六师106-第八师148团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106团、新湖农场、八师148团境内

总投资:26219万元

建设内容:拟建路线全长28.6km的道路一条,为新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

建设单位地址:五家渠市军垦南路1048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忠燕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4-58206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8号康普百信钻石苑F栋京华佳座903-1

评价单位联系人: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3671615

   评价单位邮箱:57821342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以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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