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六师五家渠市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公告公示的通知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3〕68号)和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师市财农〔2023〕56号)相关要求,结合师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现将第六师五家渠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情况及绩效目标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12月18日到12月27日
监督电话:0994-5887533;意见收件人:张鹏辉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第六师奇台农场、红旗农场、北塔山牧场财政局(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3〕68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000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代码:1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农〔202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兵团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兵财农〔2022〕43号)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彻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附件2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下载)
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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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团场 |
项目单位 |
项目补助资金 |
备注 |
合计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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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农场 |
红旗农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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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农场 |
奇台农场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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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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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山牧场 |
北塔山牧场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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