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新疆建名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9:11:1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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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新疆建名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新疆建名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我局与贵公司签订了面积为21924.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606162020B00015),受让地块位于土墩子农场,出让价款为1140081元。因贵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经我局多次催促贵公司仍未缴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0条约定,经第六师五家渠市2023年6月14日批准,我局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贵公司所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606162020B00015)及《成交确认书》同时失效。我局继续保留追究贵公司其他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