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集中照护服务的公告
师市广大居民: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按照兜底线、保基本的工作原则,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暂定为已纳入师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二、救助额度
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资金后的差额。
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收费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师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三、救助程序
1.师市民政局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或者已入住养老机构的师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依法组织开展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养老机构负责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师市民政局申请救助。
3.师市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师市民政局根据救助对象经济、身体变化情况及最新审核情况及时停发或调整救助金额。
四、供养机构
第六师五家渠市吾家乐宝养老总院、五家渠智慧医康养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梧桐镇敬老院、六师一0五团爱心养老院、第六师106团养老院、第六师红旗农场吾家乐宝养老院、新湖总场颐心园养老院、第六师新湖农场吾家乐宝养老院、奇台总场颐心园养老院、第六师奇台农场110社区吾家乐宝养老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养老服务中心、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吾家乐宝养老院、第六师军户农场吾家乐宝养老院。
请有意愿的居民,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团场(镇)、街道咨询。
五、联系电话
六师五家渠市民政局 0994-5814258
师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