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0)整改 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兵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0)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兵团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7项问题中,上报仅剩2项未完成。经督察核实,部分整改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六师五家渠市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整改效果不佳。
二、整改时限:
2023年9月底。
三、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恶臭浓度满足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整改措施:
(一)2022年7月底前完成全厂各异味工段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源摸底排查工作;2022年9月底前完成《异味深度治理方案》的制定和专家论证工作。
(二)根据《异味深度治理方案》,2022年10月底前完成10万吨谷氨酸钠发酵、11万吨氨基酸核苷酸提取烘干有组织排放口异味治理工作并投入运行,确保达标排放;2023年9月底前完成《异味深度治理方案》中的其他治理项目,并投入运行。
(三)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监测。督促企业每月开展一次有组织异味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自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完成情况:
(一)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结合问题定方案做论证。2022年6月,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异味治理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踏勘和采样监测,全面摸排生产和废气治理情况,查明异味问题发生原因和主要特征污染物。2022年10月,制定了《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8项异味治理措施,明确了处理工艺。
(二)整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整改方案》,于2022年完成了11万吨氨基酸核苷酸提取烘干排放口异味治理、10万吨谷氨酸钠发酵尾气治理、赖氨酸三产线发酵废气治理、赖氨酸二、三产线烘干异味废气治理及味精六产线水解车间无组织异味气体治理共5项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2023年9月,完成了《整改方案》中有机肥车间无组织粉尘和异味治理、淀粉车间干燥废气治理、谷氨酸钠七产线流化床尾气治理共3项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
此外,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第六师五家市“乌一昌一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科学制定了《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治理方案》增加异味专项治理措施10项,分别为:黄原胶发酵排口异味治理工程、淀粉车间浸泡工序二氧化硫收集治理工程、淀粉车间无组织异味治理工程、有机肥车间异味深度治理工程、核苷酸提取车间无组织异味治理工程、缬氨酸提取车间无组织异味治理工程、谷氨酸提取车间无组织异味治理工程、尾液车间无组织治理工程,污水硫化氢治理提升工程、排放口规范化治理工程。2023年已建设完成。
通过问题整改和综合治理,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臭气排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三)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企业自行监测与师市监督性监测并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开展有组织排放口臭气和厂界无组织臭气自行监测,共计监测298次,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11月分别对企业《整改方案》中涉及的厂界无组织臭气和厂区有组织排放口臭气进行连续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排放口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均低于排污许可标准限值。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开。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3日、6月5日、9月27日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五家渠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进行现场参观和座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2506,
邮箱:lshbdcb@126.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9335。
第六师五家渠市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