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tpaIz536
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主要为五家渠市、101团及共青团农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工业园区北二西街1289号
联 系 人:魏工
电子邮箱:848092881@qq.com
联系电话:0994-6809111
2、承担后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卫路59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子邮箱:363312727@qq.com
联系电话:1529262032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