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不够。督察组调阅相关文件及调研走访发现,第六师五家渠市的绩效考核虽然不断加大团场(镇)的生态环境指标权重,但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并无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考核要求,通过“考核”指挥棒压实部门责任、传导工作压力的力度不够,相关职能部门整体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不强。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更加科学,责任进一步靠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四、整改措施:
1.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解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权重,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各团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科学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采用日常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打分,对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注重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力,形成工作合力。
五、完成情况:
1.2022年以来,师市与14个团场、21个有关部门签订《2022年六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
2.印发《2022年师市绩效考核暨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各团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制度,对团场、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评价打分,压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印发《2022年度师市绩效考核暨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等情况的通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9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2605
邮箱:lshbdub@126.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2506。
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