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六)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8 11:15:3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六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六)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开展截污治污,2020 年年底前老龙河(黑沟河)三个庄断面、八一水库入口水质达到类标准。督察发现,乌鲁木齐市推进黑沟河截污治污工作不到位,本已废弃的河西污水处理厂老排污口每天仍有 3 万多吨污水直排;规划建设的河西、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管线成为半拉子工程,尾水直排黑沟河,导致 2021 年八一水库南闸门断面水质恶化为劣类。

二、整改时限:

2024 10 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完成老龙河、黑沟河截污治污工程,确保八一水库南闸门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

四、整改措施

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六师进一步落实河长巡河责任,重点加强老龙河、黑沟河巡查检查,对乱排乱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完成情况

师市进一步落实老龙河河长巡河责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各级河长巡河检查1420次,未发现乱排乱放行为,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公示时间:20241018日至1030日。共10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2506 

邮箱lshbdcb@126.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24295


 

第六师五家渠市    

202410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