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2025年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师市人民调解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数量和分布详情
师市18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共需选任8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师市各辖区矛盾纠纷的数量及特点,按照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分配。
二、选任条件
申报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工作有关规定。
(二)在本区域长期居住;热爱调解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享有较高的群众威望和信誉,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
(四)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调解经验特别丰富、在专业领域有突出建树和声望、被聘为调解咨询专家的,年龄可放宽至75岁。
(五)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师市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不得参加选任的人员(禁止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三)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五)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六)经师市人民调解协会审核,认为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七)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免试选任对象:
依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相关精神,师市辖区内退休的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相关原件资料可免试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直接录用。
三、职责任务
(一)认真执行矛盾纠纷预测预防预警、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制度,掌握了解辖区社情动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调处化解意见,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有效化解。
(二)接受纠纷当事人的申请或派驻单位委托、指派,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承办群众接待和咨询工作。
(四)负责矛盾纠纷疏通引导工作,对一些久调不结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
(五)通过调解,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六)发现有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派驻部门,协调做好防控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七)负责纠纷登记、调解档案整理、案件回访、矛盾纠纷研判、案例选报、平台录入和调解数据统计等工作。
(八)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资待遇
结合师市实际,师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待遇按照《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发放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师司发〔2022〕17号)规定,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案件补贴费构成,在出勤率和办案率达标下全额发放工资为3300元。
案件补贴费在完成基本案件任务基础上根据实际办案数量发放,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五、选任步骤
(一)人员报名
有参选意向的人员,于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19:30前到师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或团场(街道)司法所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正面照片2张,现场填报《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表》(附件2)。
(二)网络考试
2024年12月26日上午11时,师市人民调解协会统一组织有意向人员在师市司法局和垦区司法局会议室及有条件司法所视频会议室进行网络在线测试。
(三)试题类型
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试卷从题库随机抽题(判断题20题,1分/题;单选题24题,1.5分/题;多选题10题,2分/题;填空题12空,2分/空),手机作答,一人一卷。
(四)成绩公布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成绩交卷弹出,成绩汇总于考试结束后当日在“法治六师”微信公众号和师市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择优录取
每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按照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名额分配表(附件1)对考试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任,考试分数不达60分人员不得选任。
(六)拟任公示
师市人民调解协会在“法治六师”微信公众号和师市司法局公示栏对拟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师市人民调解协会0994-5718329
附件:1.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名额分配表
2.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表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4年12月13日
第六师五家渠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名额分配表
序号
矛调中心名称
名额分配(名)
备注
1
师市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10
2
师市劳动仲裁纠纷调解中心
2
3
101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6
4
102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6
5
103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3
6
105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3
7
共青团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2
8
军户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3
9
六运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2
10
土墩子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2
11
军垦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5
12
青湖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3
13
人民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6
14
芳草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6
含人民法院
15
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6
16
106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2
17
奇台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6
含人民法院
18
红旗农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5
19
北塔山牧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2
第六师五家渠市
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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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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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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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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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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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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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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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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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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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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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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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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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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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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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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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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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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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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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意向 |
_________________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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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何职,从工作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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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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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及 突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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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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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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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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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炭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