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四川省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13:46:2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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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四川省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公告
四川省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住罚决字(2024)第00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住罚决字(2024)第003号确定的相关义务。本机关于2025年3月5日依法作出《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六)住罚催告字(2024)第003号。因你(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通过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本机关于2025年3月5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分别向你(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分别寄出上述催告书,由于你单位法人无法取得联系,授权委托人拒收上述催告书,快递分别于2025年3月7日、3月10日被退回。因此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文书。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琪瑞 联系电话:0994-5802551
联系地址:第六师五家渠市农水大厦
附件:《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六)住罚催告字〔2024〕第003号.docx
第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