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康荣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105团2连养殖场标准化生猪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3日,我公司委托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五家渠康荣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105团2连养殖场标准化生猪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105团2连养殖场标准化生猪养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位于第六师105团2连。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20855.24m2,建设内容为改建28栋圈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生猪存栏量16000头,年出栏量32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五家渠康荣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易总
联系电话:1529916935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91-454318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家渠康荣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