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6 12:29:3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阅读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59日,我公司委托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位于第六师1055

建设内容:新建20圈舍10个料塔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生猪存栏量20000头,出栏量4000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9910895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91-454318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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