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六师发展改革委拟对师市辖区内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安全检查以及过境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师市辖区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安全检查以及过境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1.五家渠市及十四个团场输配电设施安全检查;
2.师市3家自备电厂、20余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含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3.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安全检查;
4.师市过境油气管道设施保护巡查检查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检查频次(最低要求):
火电企业、生物质发电企业:4次/年;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供电企业、五家渠市及十四个团场输配电设施:2次/年;
过境油气管道企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4次/年;
行业培训:2次/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现场整改验收:2次/年。
2.合同期限:2025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0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全生产服务相关事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提供人员资质证书、设备清单);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缴纳凭证);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七)近3年内至少完成2项同类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限额:人民币25万元整(¥250,000.00),超过限额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内容:包含专家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与服务相关的全部费用,需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报价文件递交
(一)文件组成: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材料(按“供应商资格要求”逐项提供);
3.服务方案(含检查计划、人员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
4.分项报价表;
5.其他优惠承诺或证明材料。
(二)递交方式:
1.电子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23036230@qq.com,并电话确认(0994-5801031);
2.纸质件:密封后邮寄(邮戳日期为准)或现场递交至指定地址,封面注明“询价报价文件”。
(三)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2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邮寄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第六师发展改革委22号办公室,邮编:831300。
五、评审及成交规则
(一)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最低价为基准分,结合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业绩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结果将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报价文件一经递交,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函所有条款;
(三)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服务;
(四)本询价函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六师发展改革委所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第六师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李培杰
电话:0994-5801031、18009946280
监督电话:0994-5800691
第六师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