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补报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12:12:48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新疆绿丰中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上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公示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上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师五家渠市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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