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2 11:05:0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人社局
阅读量:
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
结果的公示
2021年1月15日,师市组织2021年第一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经医疗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以下9名人员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根据《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相关要求,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
1.呼图壁县万维纺织有限公司 刘明江
2.呼图壁县万维纺织有限公司 张会兵
3.新疆五家渠顺通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王锐
4.芳草湖农场 周梅
5.芳草湖农场 胡建军
6.五家渠市人民路街道龙泉社区 何大健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 王春玲
8.新湖农场 田兵章
9.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王瀚东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9-2021年2月4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94-5828391。
新疆兵团第六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