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橡胶塑料制品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告
2021年1月17日,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橡胶塑料制品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及专家共7人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报告、验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农六师六运湖农场,位于阜六公路六运湖农场,地理坐标为:东经87°55′44.47″,北纬44°16′37.21″,建设内容为:建设4座生产车间(1#、2#、3#、4#),1#生产车间设置1条密封件生产线、2#生产车间设置1条减速带及路锥生产线、3#生产车间设置1条橡胶板生产线、4#生产车间设置1条轮胎套顶生产线、1座1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3层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9月19日,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橡胶塑料制品厂项目在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师发改备〔2011〕60号),2012年10月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橡胶塑料制品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9月通过兵团环保局审批,以《关于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橡胶塑料制品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兵环审[2012]32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项目。本项目于2013年开工,2015年5月建成。2021年1月17日,中机国能五家渠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 2200 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占总投资的6.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对4座生产车间(1#、2#、3#、4#),1#生产车间设置1条密封件生产线、2#生产车间设置1条减速带及路锥生产线、3#生产车间设置1条橡胶板生产线、4#生产车间设置1条轮胎套顶生产线、1座1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3层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变更情况对照一览表
环评要求 |
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橡胶制品2500吨,塑料制品800吨 |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橡胶制品2500吨,塑料制品800吨 |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橡胶制品2500吨。800吨塑料制品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根据市场需要 |
橡胶制品车间4140m2 |
年产橡胶制品2500吨 |
该项目实际建设4座生产车间(1#、2#、3#、4#),1#生产车间设置1条密封件生产线,建筑面积1400m2。2#生产车间设置1条减速带及路锥生产线,建筑面积1600m2。3#生产车间设置1条橡胶板生产线,建筑面积915m2。、4#生产车间设置1条轮胎套顶生产线,建筑面积225m2。合计建筑面积4140m2。 |
根据生产需要,设置4座生产车间,实际建筑面积与环评要求建筑面积一致 |
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锅炉和电加热相结合的方式,生产用热及冬季采暖锅炉选用燃煤蒸汽锅炉,锅炉选用环保型炉型,锅炉配套多管旋风除尘器本。 |
锅炉房建设1台4t/h燃煤蒸汽环保锅炉,配套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70%。使用低硫煤 |
燃煤锅炉已拆除,锅炉房现作为4#生产车间使用(其中包括橡胶制品生产线炼胶工序、轮胎套顶生产线),项目区采用电锅炉供暖。 |
优于 |
本项目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生产车间均有无组织非甲烷气体产生,橡胶加热后产生橡胶味的复合恶臭气体,车间配套换气风机,加强车间空气的交换。加料过程中会有无组织的炭黑、氧化锌产生,本项目配套袋式除尘器对其进行收集,然后回用于生产,降低物料消耗,控制环境污染 |
橡胶制品生产加料过程产生粉尘,配套吸尘机机进行处理。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过滤、落入集尘箱。橡胶混练和硫化工序工序加热后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排风措施, |
橡胶制品生产加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成型及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优于 |
供热锅炉产生燃煤灰渣,用于铺路及作为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
锅炉灰渣用于铺路及作为建筑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
燃煤锅炉已拆除,不产生炉渣 |
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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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作为原料回用。 |
减少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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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氧等离子一体机产生的紫外线灯管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减少环境污染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各生产工序均不涉及用水。
员工生活废水经厂区设置的1座12 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项目生产期为4月-12月,共计8个月、生产期项目区共计31人,按照每日产生5L生活废水计算,该项目区共计产生生活废水155L/d。项目冬季停工期为12月-次年3月,共计四个月,在此期间厂区共设置3人,按每日每人产5L废水计算,停工期共产生废水1.8m3/a,,因此12m3/d满足冬储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橡胶加热成型及硫化工序产生废气、橡胶制品生产加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实际建设4座生产车间(1#、2#、3#、4#),1#生产车间设置1条密封件生产线、2#生产车间设置1条减速带及路锥生产线、3#生产车间设置1条橡胶板生产线、4#生产车间设置1条轮胎套顶生产线。橡胶加热成型及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橡胶制品生产加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工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措施。通过室内隔音、减震,以及厂区的合理规划布局及绿化,噪声对周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边脚料、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沉积的污泥、紫外线灯管、废机油等。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回用;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沉积污泥,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协议见附件;紫外线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厂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协议见附件。废机油作为原材料回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调查期间,经调查,厂区废水总排口pH范围为7.82-7.86;悬浮物日均值最大浓度为111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为8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为29.4mg/L;氨氮日均值最大浓度为7.44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为0.68mg/L,即pH:6-9、COD≤150mg/L、BOD≤30mg/L、悬浮物≤150mg/L、氨氮≤25mg/L、动植物油≤15mg/L。
2.废气
验收调查期间,经调查,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0.433-0.0.73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0.09-0.49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范围11-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即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气浓度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
验收调查期间,经调查,厂界昼间噪声范围52~54dB(A),夜间噪声范围47~48dB (A),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验收调查期间,经调查,项目区整齐无乱堆乱扔的现象。
5 生态恢复
验收调查期间,经调查.地面已经回填平整,部分道路硬化,植被恢复。
六、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非自主验收部分,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环保措施,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绿化带平整及恢复建议尽快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阜康市永昱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