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告
2021年1月,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验收监测单位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力源信德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专家等共计8人(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报告、验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汇报。经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六师北塔山牧场二连北约10公里处,距离奇台县约143km,地理坐标为东经87°40′17″,北纬44°19′40″。风电场地共分为2个区域(1#区域、2#区域),1#区域地理坐标:东经 90°35′50.65423″,北纬45°0 3′0.25237″;因该规划调整,2#区域未进行建设。项目实际建设1座110kv升压站、31台3200kw的WTG8-155-3200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厂区道路、集控综合楼、1座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升压站内附属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 年 10月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境北塔山牧场 100MW 风电项目环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2019 年 11月 20 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关于五家渠浙能新能源六师北塔山牧场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环监函[2019]77 号)。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行,总工期为7个月。2021年1月,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12月24-12月25日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工频磁感应强度、工频电场强度、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新疆力源信德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对该项目废水进行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71261.3万元,环保投资221万元,占总投资的0.3%。
(四)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1座110kv 升压站、31台3200kw的WTG8-155-3200 风力发电机组 、发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厂区道路、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控综合楼和升压站内附属建筑物进行验收。升压站场外输电线路及2#区域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之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备注 |
1 |
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风电项目(5台3200kw,型号为WTG8-155-3200风力发电机组;28台3000kw,型号为WTG9-155-3000风力发电机组)。 |
实际建设31台3200kw,型号为WTG8-155-3200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9.2MW。 |
规划调整。 |
实际装机容量未超出设计容量。 |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设置的1座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储存于1座15m3集水池,冬储夏灌。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 110kv 升压站运行产生的噪声,升压站验收调查范围内均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升压站四周设置有围墙,可有效阻隔可噪声的传播。验 收监测结果表明:升压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变压器产生的事故排油。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封闭式垃圾桶,定期运送至北塔山牧场城镇服务管理中心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进行填埋处理;风电场风电机组叶轮等设备由厂家每年定期组织检修,并对润滑油进行检测,如润滑油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则无须更换,一般情况下 5~10 年更换一次,更换一次产生废润滑油量约 0.5t,更换下来的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场区内主变压器内有变压器绝缘油,在变压器底部门设置防渗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时变压器产生的废油,收集的废油抽出收集至密封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电磁辐射
风电场远离居民区,且周围无任何的建构筑物及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风电场产生的电磁辐射不会对周边的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废水总排口pH范围6.9~6.98,各主要污染因子日均最大浓度化学需氧量为112mg/L;氨氮为23.7mg/L;悬浮物为69mg/L;动植物油为0.35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28.6mg/L。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2.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37.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36.1dB(A),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变压器产生的事故排油。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封闭式垃圾桶,定期运送至北塔山牧场城镇服务管理中心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进行填埋处理;风电场风电机组叶轮等设备由厂家每年定期组织检修,并对润滑油进行检测,如润滑油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则无须更换,一般情况下 5~10 年更换一次,更换一次产生废润滑油量约 0.5t,更换下来的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场区内主变压器内有变压器绝缘油,在变压器底部门设置防渗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时变压器产生的废油,收集的废油抽出收集至密封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 生态恢复
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项目区场地已回填平整,部分道路硬化,植被恢复。
6电磁辐射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升压站内主变3m处、升压站厂界四周5m处及升压站北侧每个衰减断面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67.93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0532μT。本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50Hz以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相应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基本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经整改后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