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六师50团集中供热项目外包运行服务(含夏河营社区)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18:54:50 来源:新疆鑫隆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新疆鑫隆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阅读量:


 

五家渠城华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鑫隆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第六师50团集中供热项目外包运行服务(含夏河营社区)(招标编号:XLZB(2021)-Y111组织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XLZB(2021)-Y111

2、项目名称:2021年第六师50团集中供热项目外包运行服务(含夏河营社区)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

名称

分包内容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元)

2021年第六师50团集中供热项目外包运行服务(含夏河营社区)

1.负责50团团场集中供暖锅炉、附属设施、配套管网正常运转,维修维护工作;2.负责50团团场集中供暖锅炉配套环保运行设备正常运转,维修维护工作;3.负责夏河营社区空气源热泵供暖设备及附属设施、配套管网正常运转,维修维护工作(如该设备不能满足居民供暖需求,按照公司要求立即使用原燃煤锅炉实施供暖);4.负责按照地方指导定价收取采暖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签一次合同(合同到期前5日内签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08万元/年

注:1、投标报价按708万元/年报价

2、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本项目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延期或取消招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现场人员具备司炉工上岗证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财务要求: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两年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财务报表。(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5)不是法人的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购买时间:2021年9月9日到2021年9月18日

2)获取地点:新疆五家渠市十三区友谊路570号

3)获取方式:如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请到新疆五家渠市十三区友谊路570号获取。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9月9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网站截图,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单位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凡通过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供应商因何种原因不参与投标,工本费不予退还。

9、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新疆五家渠市十三区友谊路570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五家渠市十三区友谊路570号

11、公告期限: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 

12、本项目采购人:五家渠城华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天山北路291号(原师机关联合办公楼) 

联系人姓名:潘孟颖  联系电话:1809936930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鑫隆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新疆五家渠市十三区友谊路570号

项目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13779871716      0994-580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