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答疑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9:15:24 来源:新疆建友友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新疆建友友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阅读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项目名称: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2、原公告项目编号:XJJY-采购[2023]-039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102 

二、更正信息  

1)原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现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更正日期:20240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交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本项目采购人: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第六师五家渠市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建友友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

项目联系人:骆玉津    

联系电话:0994-588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