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通告 (第22号)
发布时间:2025-07-11 19:26:22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应急管理局
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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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通告
(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复评、公示等程序,核准新疆裕隆达气体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达标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如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信函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达标认定。
监督电话:0994-5800540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邮编:8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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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