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渠西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疆五家渠西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3年6月,受新疆第六师土墩子农场的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承担了新疆五家渠西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新疆五家渠西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
(2)规划实施单位:新疆第六师土墩子农场
(3)地理位置:五家渠西泉工业园区位于第六师土墩子农场,规划所在区域土墩子农场三连面积为22.24km2。本次规划工业园区为新建工业园区,规划总占地面积14.39km2,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23′42.10″,北纬44°17′48.90″。
(4)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用地范围为北、南、东三面边界为三连用地界限,西侧以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为界,规划面积14.39km2。
(5)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以新型煤化工产业为龙头,关联产业配套发展、多种产业有机融合的生态工业园区。
(5)工业园区规划结构:一带、三区、三组团。
一带——绿化景观带。
沿冲沟及干渠两侧,依托自然生态走向布置生态绿地,成为贯穿园区的生态景观带,结合景观带布置组团绿地及公园,构成园区中央绿化通廊。
三区——三个工业片区(西一区、东一区、东二区)。
将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分为三个发展片区,绿化通廊以西为西区,为小企业发展区;通廊以东主要发展大中型企业,根据用地条件分为南北两个片区,东一区、东二区。
三组团——仓储组团、市政配套组团、公共服务组团。
仓储物流组团:在工业园区东侧,结合园区主要道路和铁路专用线及其站场,集中布置仓储物流区,可发展仓库租赁、物资集散等相关产业。
市政配套组团:综合分析规划区用地地形地貌,并结合整体功能布局,在园区东北集中布置一处市政综合用地,包括燃气、供热、消防等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组团:工业园区南部,结合园区主干道,紧邻绿化景观带,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包括研发、管理、商务、居住等功能,为园区建设提供软硬件的支持。
(6)工业园区用地布局
①.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7.26km2,占工业园区建设用地的50.45%。
②.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面积0.62km2,占总用地的4.32%。
③.居住用地:园区内布置了值班技术人员的住宿及单身公寓,结合生态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在园区南部,面积19.51ha,占总用地的1.35%,可满足6000-9500人的居住要求。
④.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组团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工业组团内部,主要服务于产业工人,同时兼顾企业一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组团中心绿地,商业设施(食堂、超市、零售、商务服务等)和职工宿舍。
2)园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布置于园区南部,由园区管理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商务酒店、科研孵化、公寓等几部分组成。该中心将发展成为整个工业园区服务的综合型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于科研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解决其相对高端需求。
⑤.市政设施用地:包括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所,消防站,加油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6.19ha,占建设用地的1.82%。
二、园区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园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规划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背景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都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西泉水库的监测水质来看,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库水水质良好。规划区地下水各监测点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良好。各噪声监测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和4a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规划方案分析结论
园区选址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可用于建设的土地条件好,区域附近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丰富,电力供应充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有保障,园区规划建设用地绝大部分为戈壁荒漠,不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住宅,土地利用符合《土墩子农场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但是园区的供水保障性和洪水等限制因素都是园区发展不可回避的制约因素,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和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综合判断,园区环境保护措施有效实施的前提下,园区的选址基本是合理的。
四、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园区内企业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生产、生活污水,经过规划区内污水管道系统,排入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大部分中水经园区再生水深度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以保证园区内各企业工业用水的水质要求,再生水深度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剩余达标废水进入园区下游污水库,用于荒漠绿化。通过大气预测可知,各关心评价点的预测浓度增量均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叠加背景浓度后也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园区内的企业所排放的各类特征污染物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均远低于相应标准的要求。叠加背景值后也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规划区内的企业排污对各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园区建成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 影响,但这种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装置的主要声源要求按照设计中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并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园区的总体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影响。园 区固体废物力争做到固体废物在产业园内回收利用,对于尚不能完全综合利用的部分固体废物,送往土墩子农场垃圾填埋场处置。园区生活垃圾进入土墩子农场垃圾 填埋场,做卫生填埋处理;园区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运送到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置。园区规划中未提出医疗垃圾处理方式,本次环评建议医疗垃圾送西山大浦 沟垃圾填埋场的医疗废物集中焚烧中心进行焚烧处置,禁止混入生活垃圾中。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园区都建立环境安全管理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园 区的建设对解决城镇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土墩子农场经济发展作用巨大;园区的开发建设符合土墩子农场总体规划 和相关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类环境要素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园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园区规划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预测园区各类污 染物达标排放后能满足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要求。
园区的开发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规划调整建议,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则可将园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园区选址基本合理,规划是可行的。
六、公示时间和简本查阅
凡对该规划建设感兴趣的社会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查阅新疆五家渠西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为受规划影响的居民;相关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心规划实施的社会公众和行业专家。
2、主要事项
①提出对本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提出对本报告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评价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
联 系 人:张鹂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传 真:0991-2300943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