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钻井钻后固废处理站建设项目 |
新湖农场 |
新疆众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安装油田钻井废弃物处置设备一套,野外钻井现场处理设备8套,改建厂房1座,配套建设固废储存池4个、办公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年处理油田钻井废弃物8万吨,储存钻井液2000m3。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5%。 |
(一)加强环境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定期对原料成份进行抽检,严禁油基泥浆混入处理设施,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合理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活性炭处理装置,对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封闭厂房的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检测,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用罐车拉至服务油田回注,严禁不达标生产废水注入地层。生活污水全部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用罐车拉至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和有关处置规定,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相泥饼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中表1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方可用铺设服务油田生产的各种内部道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等,经检测不合格的固相泥饼,针对不合格项,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对各区域地面采取相应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环境安全。 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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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