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住建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9-22 11:57:42
来源:住建局
作者: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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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叶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友好花园小区路面修复及拓宽小区大门主干道的建议》(第2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友好花园小区自2006年开始建设,由于建设时间久,小区出现路面破损、路面下沉等问题,对小区住户出行安全、冬季清雪造成严重影响。
我局积极与市政府办沟通联系,按照《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资金使用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项目资金计划报送政府办,争取将此项改造内容纳入计划实施。7月13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市政府“微实事”资金使用的复函》,未纳入此改造项目,改造资金未落实。鉴于《友好花园小区路面修复及拓宽小区大门主干道》所需资金大的实际,我局建议由属地社区、街道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纳入改造计划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