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健康,减轻负担-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政策
发布时间:2024-07-29 11:35:4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医疗保障局
编辑: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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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健康,减轻负担
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政策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您可能听说过,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有一个特别的政策,被称为居民“两病”政策。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负担,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必要的治疗和关怀。
“两病”政策具体包括什么呢?
“两病”指的是高血压和糖尿病这两种常见的慢性疾病。如果您是六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经具备能力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六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那么您就有资格享受“两病”政策的待遇。
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门诊用药,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300元、糖尿病为400元。达到居民基本医疗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按相关政策享受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不重复享受“两病”规定的门诊待遇。
如何进行“两病”资格认定
如果您想办理“两病”门诊业务,流程非常简便。您在师市定点医院被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而您的病情尚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师市定点医院会直接为您进行“两病”资格认定,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两病”待遇。
截至目前,第六师居民“两病”待遇保障七千多人,“两病”备案近1万人次,医保结算1.63万人次,减轻参保居民两病用药负担43.86万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讯员:袁芳、赵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