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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危房拆除无任何说法,农场只管拆不管后续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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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好,我家是在六师六运湖农场六连,在2020年9月1日的时候,农场下达了一份名为六运湖农场六连拆除通知书的文件,让签字确认,通知书大致内容为我家连队的住房定义为危房,需要在三天内限期拆除,之后连队就组织将房屋进行拆除,从拆除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农场一直没有后续的说法,比如说重建方案或者补偿方案之类的,询问连队工作人员,就只会回复找农场,找师里。连队住房作为在连队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现在种地什么的只能借住在亲戚家中,按照国家规定本来就是应该先补偿后拆除,流程本来就属于违法,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危房补偿标准,为什么到了兵团就什么都没有了,就算这些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也应该有个解释,而不是一味地推脱,事不关己的态度。
写信时间 2021-10-20 1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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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10-21 1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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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运湖农场20211020日收到五家渠市师长信箱转办信访案件,主要内容为:六运湖农场六连张军所写“危房拆除无任何说法,农场只管拆不管后续补偿事宜”。农场党委接到师长信箱信访案件,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连队于当日晚1900开展调查取证及解释工作。现就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一是原拆除D级危房所有权为当事人张军父亲张洪所有,且张洪本人在农场拥有美乐康居小区3号楼2单元502室保障性住房一套,并享受保障房补贴政策。二是农场依据师建电[2020]15号《第六师连队危旧及无功能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保障职工群众安全,切实提升连容连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改善连队环境,因此要求对各类D级危房及违建房进行整治、拆除,农场严格按照此文件进行落实(2020年住建局委托五家渠第三方新疆新建质量检测公司对农场土木结构房屋进行了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其中该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六运湖农场六连于202091日至99日按照师市及农场房屋拆除相关程序进行了拆除,相关资料附后)。三是后续相关事宜按照师市发[2019]3号《第六师五家渠市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D级危房整治、拆除户进行政策解释。

办理结果:农场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连队于20211020日晚1900在六连办公室邀请当事人张军(张军现在乌鲁木齐市上班,打电话沟通联系,委托其父亲张洪到场进行对接)面对面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农场相关部门及连队向其父亲张洪宣读了《第六师五家渠市连队新建抗震安居住房实施方案》、《第六师连队危旧及无功能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其表示已了解相关政策,对相关政策解释表示理解。


回复部门 六运湖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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