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五家渠农贸市场生鲜使用生鲜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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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命令禁止农贸市场生鲜猪肉摊点使用生鲜灯,卖生鲜肉制品实用生鲜灯照的肉红润光泽,误导消费者感官判断。我们五家渠市丽润国际广场一楼农贸市场众多猪肉摊位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商贸城一楼生鲜猪肉摊位情况要好一些,丽润农贸市场还在使用生鲜灯照猪肉。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就行动全部禁止使用生鲜灯了。此问题做为投诉,请有关部门查办整顿。谢谢!
写信时间 2023-12-14 1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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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3-12-18 1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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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家渠农贸市场生鲜使用生鲜灯问题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一)关于五家渠农贸市场生鲜使用生鲜灯问题:五家渠市丽润国际广场一楼农贸市场众多猪肉摊位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商贸城一楼生鲜猪肉摊位情况要好一些,丽润农贸市场还在使用生鲜灯照猪肉。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就行动全部禁止使用生鲜灯了。此问题作为投诉,请有关部门查办整顿;(二)关于五家渠农贸市场生鲜使用生鲜灯问题补充建议:希望加强对丽润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生鲜摊位是否有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要求全部取缔。

二、调查情况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1.2023年12月8日,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五家渠市汇嘉超市、五家渠市商贸城农贸市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发放《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三十余份,对各经营主体进行“生鲜灯”科普知识宣传。现场要求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停止使用“生鲜灯”,对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照明等设施进行改造和更换,五家渠市汇嘉超市、五家渠市商贸城农贸市场开办者于12月8日统一将“生鲜灯”更换完毕。

2.2023年12月11日,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五家渠丽润农贸市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发放《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十四份,对各经营主体进行“生鲜灯”科普知识宣传。现场要求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停止使用“生鲜灯”,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等设施进行改造和更换。丽润农贸市场13户肉类、1户鱼类经营者更换“生鲜灯”为个人购买,部分购买渠道为网购,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处理结果

针对调查情况,12月18日上午,执法人员对丽润农贸市场经营者使用生鲜灯情况进行“回头看”,经核查,丽润农贸市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已全部停止使用“生鲜灯”。

2023年12月18日16时13分、16时49分、17时10分、18时01分执法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均无法接通。感谢您对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沟通、联系。

回复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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