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新湖总场房屋不动产证无法办理 |
信件内容 |
你好师长:本人在2012年12月在新湖总场购买一次性全款购买了玫瑰庄园黄区住宅楼。在2013年办理入住手续后,就和房产公司沟通过房产证时间问题,房产公司说正在办理中...下证会通知。直道2015年装修入住后我爸妈多次房产沟通,给答复都是在办理中,始终没有结果!由于工做原因一家人都没在新湖总场居住。2023年-2024年期间我去找房产公司时,房产公司已经撤走了,只有一个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他们不知道然我去找房管局,我几次给6师房管局电话沟通后,房管局说他们没有我在小区资料,让我去找师部,让师部报资料。(具体啥资料他也不说,就说让我去找师部,说师部知道)由于工作原因不能长期请假,咨询房管去师部找那个部门他们也不说,就说不知道。现本人恳请师部领导能对接哪几个部门协调办理不动产证件。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人能协调处理。房屋已购买13年之久,房屋产证拿不到没法买卖交易。望领导给予帮助。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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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5-01-21 16:59:36 |
回复时间 | 2025-01-22 11:05:12 |
回复内容 |
您好!就您反映在新湖农场玫瑰庄园小区购买的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经第六师五家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小区为新湖农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玫瑰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土地性质为划拨。该小区共有29栋住宅楼,共880户;4栋商业楼,76间商铺。住宅均为保障性住房,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补贴。其中部分业主已由原房产局登记办理了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 二、处理结果 根据师市住建局《关于印发〈第六师五家渠市共有产权住房交易与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师住建发〔2021〕1号)文件要求,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相关不动产登记,但需要新湖农场报住建等主管单位对玫瑰庄园小区所有房屋性质进行审核确认。经与您本人联系,已向您告知该小区情况,您本人表示知悉理解。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不动产“依申请登记”原则,需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证不动产权登记。请您向所在团场申请准备如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维修基金缴纳凭证、分层分户图和宗地图、由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门牌号码证明; 2.团场准备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团场和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性质材料。 第六师五家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第六师五家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沟通。 联系电话:0994-5816130 |
回复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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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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