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篇7—生育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13 18:20:53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医疗保障局 阅读量:

生育政策篇7—生育报销指南


1.2025年生育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从2025年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代缴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2.灵活就业和失业金代缴人员缴费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其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和师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保持一致。失业金代缴人员缴费基数按照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

3.我在2025年1月购买了灵活就业人员保险,我今年十月份生孩子时就能报销生育津贴吗?

答:能报,但是要在缴费满12个月后才能追溯享受!从2025年起,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兵团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需分娩前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缴费不足12个月的,待缴费满12个月的,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分娩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4.我是未就业人员,我老公是在职职工,生育医疗费能否报销?

答:从2025年起,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生育保险男性参保人员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师市居民医保有关待遇予以支付。

5.我和老公都是在职职工,一个在地方上交、一个在兵团交,生孩子时我们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生育保险报销只能进行一次,不能重复报销。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有生育保险,会优先通过女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通过男方的生育保险报销产检和生育医疗费,但是不包括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