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喷塑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8月27日,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根据喷塑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验收表编制单位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及专家等共计7人(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报告、验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新疆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和顺路已北、人民路以西(地理坐标为东经87°32′47″,北纬44°15′58″)。建设内容主要为:本项目实际建设完成1条喷塑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及相关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6月12日五家渠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五经开管备[2019]38号)文件批准新疆天鹅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喷塑生产线项目立项。2019年12月,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喷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10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以《关于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喷塑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五环监函[2019]51号)批复该项目环评。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应急预案尚未办理。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备案号91659004560528233W001Y)。本项目由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农业机械制造项目中成品库房改建成喷塑生产线生产产房,内安装喷塑生产线1条,于2020年5月开始安装设备,2020年7月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7月29-30日委托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21年8月,天鹅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总投资的3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1条喷塑生产线及配套建设及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项目区东侧1座10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东侧人民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每人每天10kg/d计,年使用量约137.5t/a。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
喷涂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部分设备安装减震支架,建设减震基础。配电室为单独建筑,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并对厂区合理布局,通过建筑物的阻挡、距离的衰减减缓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管理,厂区局部进行绿化,减少项目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产生的塑粉、废包装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位于项目区北侧的船式垃圾箱后,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8t/a;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号HW49、危废代码900-039-49,定期更换下来的废弃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年产生量约50kg/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年产生量约20t/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年产生量约5t/a。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3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0~0.04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05~0.006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1~0.034kg/h。布袋+旋风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4~0.026kg/h。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续表2的排放限值;布袋除尘器总排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续表2的排放限值。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34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58mg/m3,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续表2中企业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2. 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9dB(A),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3.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项目区东侧1座10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东侧人民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每人每天10kg/d计,年使用量约137.5t/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产生的塑粉、废包装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位于项目区北侧的船式垃圾箱后,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8t/a;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号HW49、危废代码900-039-49,定期更换下来的废弃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年产生量约50kg/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年产生量约20t/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年产生量约5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及监测,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组长:
组员:
新疆天鹅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