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1-001957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9-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6 19:23:15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6日-20219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28区块原油脱水站建设工程

红旗农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师红旗农场吉28区块建设原油脱水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脱水场站,包括原油加药模块、一段脱水模块、原油加热模块、二段脱水模块、站外拉运来液及合格油品储存模块、原油提升模块、原油装车模块、原油卸车模块、污油回掺再处理模块、伴生气利用及事故放空模块。

(一)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不得超过作业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合理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伴生气经加热炉燃烧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浓度限值(参照执行);无组织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压缩冷凝+膜分离+吸附)回收,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水后的含油污水在管道未建成前采用密闭罐车拉运,在管道建成后采用接管方式输送至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页岩油联合站进行处理,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中标准后,优先用于复配压裂液,剩余部分转输至吉7井区,用于回注油藏。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清罐油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071-001-08),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