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四中学建设项目 |
青湖经济开发区 |
师市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服务中心 |
新疆博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63922.6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小学部、初中部、风雨操场、运动场、食堂、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及相关配套公共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控制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场地恢复,控制水土流失。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7m高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中学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23m高专用竖井于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分类投放,保证生活垃圾日清日运,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加强厂区绿化,确保无组织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存放试验固废暂存室,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餐厨废弃物投入专用收集容器,交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收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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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家渠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0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五家渠市 |
五家渠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40万方/年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线、原料料仓、危废暂存间、磅房及配套公共辅助和环保设施等。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12523-2011)标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筒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浓度限值(20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五家渠市龙河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定期检查、维护以及维修,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强化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的相关要求进行,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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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