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8 17:32:41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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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8日(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承诺文件 |
1 |
新疆旭康养殖有限公司自养分公司3600头母猪繁育场项目 |
第六师105团 |
新疆旭康养殖有限公司自养分公司 |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