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办理房屋过户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我姥爷在去年去世,在103团场的团部基建连有一处平房,5月103团派出所打电话让销户,由于这个平房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姥爷的名字,准备把房子过户给我舅舅,我们说我们还有一个房产没有办理完,就说等这个房子过户完再去销户。由于103团部没有房产局,办不了此项业务,我的家人去了五家渠户政大厅的房产局咨询,房产局的说现在这样的办不了,因为那个平房又不拆迁,又不干啥,现在办不了,那我们就问那人已经去世了,不过户的话以后要是拆迁或者卖掉,需要房产证上的人同意签字啥的,怎么办?到时候不管是卖也好还是拆迁了也好,没人认了这个房产(因为人去世了),怎么办?房产局的说他们也不知道,然后派出所的又打电话催销户,那我们现在这个房产怎么办?是不是应该给我们出个证明或者是什么,证明人已去世这个房子以后可以由我舅舅处理,现在派出所又着急让销户。很着急,很无措!希望能得到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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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 2025-07-01 12:54:53 |
回复时间 | 2025-07-03 11:53:21 |
回复内容 |
我单位接到市民反映后,经调查,情况属实。团镇无房屋过户业务,关于房屋过户、拆除,依照法定遗产继承程序依次继承,不存在当事人去世房屋无法处置问题。 我单位已于2025年7月2日通过电话向留言人解答。感谢您对103团城镇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103团城镇管理中心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杨晓龙 联系电话:1844004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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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103团 |
回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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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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