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毁约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2-05-30 11:35:2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请问您是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吗?”5月23日21时许,正在休息的105团专职人民调解员岳彩桂突然接到求助电话,张某因房屋装修合同产生纠纷僵持不下,请求调解员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解。

经调解员询问得知,张某与房屋主人李某于5月10日达成口头装修协议,张某负责房屋装修整体规划,装修材料由李某自行购买。5月21日,张某陪同李某购买了所需材料。5月23日上午,正当张某准备施工的时候,李某突然告知张某,该房屋装修工程已经由他人进行承包。由此引起争议,双方就赔偿一事无法达成协议进而产生纠纷。

经过专职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最终李某同意赔偿张某房屋装修设计费及其他费用共计3000元。5月24日一大早,张某电话告知调解员,李某已经将赔偿款支付。至此,一件因单方毁约产生的合同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