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第六师五家渠市数据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家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5年
第三季度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1、监测时间及点位
2025年8月25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对五家渠市青格达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取水口为五家渠市水厂。
2、监测项目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个项目,详见下表。
五家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水源地分类 | 监测项目 |
地下水饮 用水水源地 |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五家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参与评价的39个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水质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用水要求。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行政综合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 第六师105团5连 | 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新:建16栋圈舍、1座饲料库房、2座厌氧氧化塘,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2万头,年出栏生猪4万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75万元,占总投资的51.67%。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厌氧发酵池及干湿分离间封闭措施,圈舍和堆粪场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粪污水经“干湿分离+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在灌溉施肥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非灌溉季节可暂时在厌氧发酵池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粪污收集池、厌氧发酵池、干湿分离车间、堆粪场、兽用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猪规范化堆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渣、堆粪场堆肥猪粪经腐熟无害化后作为农肥还田;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2 | 五家渠清源牧业土墩子农场生猪养殖项目建设项目 | 土墩子农场项目 | 新疆五家渠清源牧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327513.82m2(491.27亩),建设内容为新建养殖圈舍27栋,建设1台6t/h燃气锅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共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2万头,存栏周期为5个月,年出栏生猪4万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5.5万元,占总投资的6.85%。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1台6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产生的烟气最终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氮氧化物不高于50mg/m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覆膜氧化塘及干湿分离间封闭措施,圈舍和堆粪场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48t/a、二氧化硫0.08t/a、氮氧化物1.31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96t/a、二氧化硫0.16t/a、氮氧化物2.62t/a。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粪污水经“干湿分离+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在灌溉施肥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非灌溉季节可暂时在覆膜氧化塘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安全填埋井、固液分离间、覆膜氧化塘、堆粪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置,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严禁用于堆肥;猪粪堆肥发酵后外售给农户作为有机肥还田;覆膜氧化塘污泥定期清掏,经固液分离运至堆粪场发酵堆肥后外售作为农肥还田;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行政综合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第六师北塔山牧场库甫沟山洪沟治理项目 | 北塔山牧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上段0+000.00-1+465.81段雷诺护垫全断面衬砌1466m,新建过水路面一座;中段3+533.73-4+275.76段公路挡墙堤脚防护加固,设格宾石笼护脚,长742m;下段4+025.63-4+275.76段河道疏浚,长250m。本次设计水平年及工程规模为防洪标准取20年一遇。治理河段保护人口约0.1万人,保护耕地面积1.6万亩。项目总投资100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3.57%。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做好施工期防尘工作;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使用商品砼和预制件。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尽量减少土方的开挖程度,配合高压喷雾洒水等综合降尘措施。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废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结束后自然蒸发,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租用临近村庄居民住宅,生活污水依托村庄自有处理设施。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严格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及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行驶时限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采取围栏、彩带围护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做好施工组织,尽量使用既有场地,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五)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河道疏浚砂卵石用于工程砂卵石回填和堤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项目完工进入运行期后,应当制定定期巡护制度,对工程沿线进行巡护,加强运营期管理,确保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有效落实,达到生态恢复的效果。 | ||
2 | 爱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湖农场二连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1口勘探井,井号为爱探1井,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钻井进尺6541m,完井后进行试油作业,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75%。 | (一)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合理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钻井施工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工艺”,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回收利用,洗井作业废水及压裂反排液排至专用储罐储存,最终由密闭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全部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营地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12523-2011)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钻井岩屑及泥浆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一开、二开为水基钻井液,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固相经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不满足综合利用要求的委托有资质的岩屑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三开为油基钻井液,同岩屑一起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固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钻试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沙治沙措施,并持续动态优化调整,重点做好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3 | 新疆汉邦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万公里110KV超高压、新能源及光伏电缆项目(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制造项目除外) | 经开区 | 新疆汉邦电缆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厂房、2#厂房和研发楼,建设110KV超高压、新能源及光伏电缆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年产电缆3850千米、控制线1000千米、架空线5000千米,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占总投资的0.36%。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装载量,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绝缘挤出和护套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套“碱性固体吸附剂干式吸附+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氯化氢:100mg/m3,氯乙烯:36mg/m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排放标准的要求。厂界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氯化氢:0.20mg/m3,氯乙烯:0.60mg/m3),厂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mg/m3)。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44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88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金属丝、废料、不合格品均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4 | 五家渠市胜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建设项目 | 经开区 | 五家渠市胜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对现有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进行优化,危险废物年收储转运总规模由2.5万吨增加至年收储转运3万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5%。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储罐呼吸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铅酸蓄电池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碱洗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0-1996)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房内各危险废物贮存间门窗密闭,且危废均采用密封包装桶或包装袋储存,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349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698t/a。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不设食堂和生活区,员工依托项目区南侧宿舍楼现有生活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循环使用后的喷淋废水暂存于储罐内,暂存于贮存区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贮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输油平台过滤装置和油罐经沉淀产生的废油泥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与周转的危险废物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个人用防护用品、破损废弃、废防护用品(包括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未分类收集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5 | 新疆嘉吉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经开区 | 新疆嘉吉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设2条粉剂肥料(固体)生产线,1条液体肥料(液体)生产线,1条颗粒肥生产线和2条掺混肥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号车间、2号车间、3号车间颗粒肥、掺混肥、粉剂肥、液体肥生产线投料、破碎、搅拌、造粒、筛分、干燥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投料口加盖板等方式;厂区定期清扫,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限值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791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1.582t/a。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布袋由设备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6 | 新疆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经开区 | 新疆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目新建设2条粉剂肥料(固体)生产线,1条液体肥料(液体)生产线,1条颗粒肥生产线和2条掺混肥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号车间、2号车间颗粒肥、掺混肥、粉剂肥、液体肥生产线投料、破碎、搅拌、造粒、筛分、干燥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投料口加盖板等方式;厂区定期清扫,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限值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791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1.582t/a。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布袋由设备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7 | 新疆东泉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50万瓶高纯气、电子气项目(一期)年充装10万瓶丙烷、10万瓶正丁烷充装线建设项目 | 经开区 | 新疆东泉蓝天气体有限公司 | 新疆恒中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丙烷充装生产线一条、丁烷充装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丙烷、丁烷充装棚及埋地罐区。项目年充装2.85万吨丙烷/年、1.5万吨丁烷/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6%。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卸料、充装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气相平衡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充装系统应采用全密闭管道和容器,对阀门、法兰等易泄漏点定期检测,采用卧式压力储罐、气相平衡系统,减少装卸挥发,固定储罐设置残液回收装置。厂界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残液全部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残液罐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废钢瓶由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后做回收处理。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行政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第六师北塔山牧场库甫沟山洪沟治理项目 | 北塔山牧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2 | 爱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湖农场二连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3 | 新疆汉邦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万公里110KV超高压、新能源及光伏电缆项目(6千伏及以上干法交联电力电缆(陆上用)制造项目除外) | 经开区 | 新疆汉邦电缆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4 | 五家渠市胜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建设项目 | 经开区 | 五家渠市胜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5 | 新疆嘉吉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经开区 | 新疆嘉吉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6 | 新疆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经开区 | 新疆疆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7 | 新疆东泉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50万瓶高纯气、电子气项目(一期)年充装10万瓶丙烷、10万瓶正丁烷充装线建设项目 | 经开区 | 新疆东泉蓝天气体有限公司 | 新疆恒中德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6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2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行政综合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 第六师105团5连 | 五家渠牧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9日 |
2 | 五家渠清源牧业土墩子农场生猪养殖项目建设项目 | 土墩子农场项目 | 新疆五家渠清源牧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9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信访件第十五批共5件,现将第十五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240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五家渠市友谊路和长征西街交汇口,6月中旬设两个LED交通信号灯,全天24小时闪烁,光照太强影响睡眠。汇金家园6号楼8号楼均受影响。 | 其他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路街道 | 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青湖路街道联合交警队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实地查看,LED交通信号灯光照太强影响睡眠情况属实。 | 是 | 降低信号灯强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要求施工单位对该路口信号灯语音提示功能进行关闭,并就灯光过亮问题进行整改,因该路口信号灯作为已投入使用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可完全关闭或停止使用,经联系设备厂商,商讨解决方案,设备方提出可通过增加调节器,夜间自动关闭人行横道信号灯文字提示、降低屏幕亮度,有效降低该设备亮度75%左右,解决灯光过亮扰民问题。 | 无 | |
2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240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青湖铭城某栋某单元北门进口东侧两栋楼,楼顶养鸽子两年。养鸽人在楼顶搭建鸽棚,早晨八九点挥旗,鸽子噪声扰民,鸽子粪便堆积。 | 噪声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人民路街道 | 师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民路派出所、人民路街道及青湖铭城物业现场查看了解小区内饲养鸽子的实际情况。经排查,其反映的饲养鸽子的具体位置为:24号楼、25号楼、28号楼楼顶,其中,24号楼、28号楼饲养的是信鸽,不在城区禁止饲养家禽范围之内。 | 是 | 规范管理市区家禽饲养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要求25号楼业主对饲养的鸽子进行处理,并拆除搭建的鸽棚;公安部门对24号楼、28号楼饲养信鸽的业主进行如下要求:一是挥旗、吹哨、放飞信鸽工作统一在上班时间段内进行,防止噪声扰民;二是及时清理鸽子粪便,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三是要求业主寻找场所对饲养的全部信鸽进行迁移。25号楼业主表示由于饲养的鸽子数量较多,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处置,在9月5日之前先将其中20只鸽子进行处置,剩余10只鸽子陆续进行处置,全部的鸽子处置完之后对搭建的鸽棚进行拆除。24号楼、28号楼业主所饲养信鸽现无法立即找到适合迁移的场所,若立即拆除鸽棚,信鸽无法飞回将造成数十万元损失。为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在业主对信鸽迁移后,立即拆除在楼顶搭建的鸽棚。 | 无 | |
3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2403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五家渠市冬天乌烟瘴气,空气质量差。信访人在警校院子打井一百米,地下水中大肠杆菌超标。 | 大气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 (1)五家渠市冬季污染,主要受工业污染影响,五家渠东北为五家渠经开区,东侧为甘泉堡园区和阜康工业区,南侧为米东区化工园区和高新区工业园区,煤电机组共40台,装机总容量866万千瓦,是全疆火电机组和工业排放比较集中的区域。 (2)师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持续对五家渠市城市集中饮用水开展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一年共四次,监测指标为地下水39项,其中包含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五家渠市城市集中饮用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 (3)2025年8月28日,第六师水利局执法人员到五家渠警校现场调查,经调查,五家渠警校已搬离4年,经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实,警校院内没有机电井。 | 部分属实 | 做好大气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近年来,辖区22家重点工业企业投资32亿元实施249项“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措施,投资1.13亿元完成五家渠市域3657户居民、115座农业设施大棚清洁取暖改造,以“三城同创”提升城区精细化管控水平,绿化覆盖率达47.2%、机械化清扫率94%,加快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和机动车新能源替代,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2022年的峰值5.53,降至2024年的4.39,降幅达20.6%,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减排近7000吨,减排比例40.1%,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10。下一步,师市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治理思路。一是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策”深度治理,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二是在冬季重污染天气高发期,指导重点企业错峰生产,降低生产负荷;三是优化产业布局,抢抓兵团准东工业园区发展机遇,按照师市“两区联动”发展战略,逐步推动五家渠经开区高排放产能向兵准园区转移;四是调整产业结构,按照“一圈四链”部署,在五家渠经开区布局污染物排放少、经济附加值高的产业项目;五是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投资建设总装机规模43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降低火电机组发电量。 定期开展五家渠市集中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 无 | |
4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240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人民南路国际蓝湾小区楼下,味多餐厅、鱼大帅餐厅每天中午13:30-15:00、晚上19:30-21:00,炒菜油烟大,居民无法开窗。 | 油烟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路街道 | 人民路街道联合师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查看了解具体情况,经排查,国际蓝湾小区商铺味多餐厅、鱼大帅餐厅存在中午和晚上饭点炒菜油烟大,影响居民正常开窗的情况。 | 是 | 降低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一是要求商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设施的净化能力;二是要求商家聘请专业维修人员检修烟道是否存在破损,如存在破损,及时进行修复;三是更改烟道方向,远离居民楼;四是摸排统计国际蓝湾小区商铺经营情况,共有各类商铺23家,其中餐饮商铺8家。工作人员建议国际蓝湾其余6家餐饮商铺,也同步开展进行油烟机保养和烟道清理工作。 | 无 | |
5 | 受理编号BT2X6S202508240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1)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藏、处置经营活动;(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3)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固废 |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一)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废物范围为:251-013-11、252-002-11、252-011-11、252-016-11、252-017-11、451-003-11、309-001-11、900-013-11。经调取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公司自2023年以来接收危废共6大类危废,分别为:252-002-11、252-017-11、252-011-11、309-001-11、451-003-11、900-013-11,均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准许经营废物范围内,未发现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藏、处置经营的工业活动。 (二)经核查该公司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25日危废收集量、处置量及现储存量数据符合物料守恒规律;公司处置危废量与产出产品量基本符合与公司生产工艺。未发现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其他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三)该公司于2020年初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变更,直至目前,公司地址、经营范围均未发生变化。经调取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2023-2025年危废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该公司共与44家危废产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与危废转移联单中危废移出单位名录及转移量一致。未发现该企业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出租、出借、买卖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 否 | 规范管理危险废物 | 进一步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守法意识,筑牢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防线。 | 无 | |
经调取该公司危废利用处置台账,已处置危废总计271196.418吨,其中焦油类271136.418吨、有机废液约60吨;经现场核查危废储罐液位,计算得出现贮存危废总计约11281.3吨,其中焦油类存量约8131.48吨、有机废液存量约3149.82吨;2023年1月—2025年8月公司生产产品总计265556.35吨,其中已销售257945.01吨、产品罐库存7611.34吨。 综上数据,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8月25日共收集危废合计282632.428吨,处置271196.418吨,现储存量应为11436.01吨,与现场危废储罐计算存量11281.3吨偏差仅1.35%,基本一致;公司共处置危废271196.418吨,产出产品合计265556.35吨,产品产出率为96.69%,与公司生产工艺中蒸发2%~3%水分基本一致。未发现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其他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3)“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问题调查情况: 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于2020年初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变更,直至目前,公司地址、经营范围均未发生变化。经调取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2023—2025年危废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该公司共与44家危废产生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与危废转移联单中危废移出单位名录及转移量一致。未发现该企业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出租、出借、买卖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 |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六师五家渠市期间:2025年8月5日-8月24日
邮政信箱: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A041号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投诉举报电话:0994-581-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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